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 31条
二、审批范围
日照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三、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
2、投资计划或项目登记备案证明
3、用地红线地形图(1:500-1:2000)
4、经评审的详细规划图纸
5、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四、审批程序
1、科室接收,审查资料
2、窗口凭申报单位缴费凭证发放用地规划许可证、绿化规划许可证,在用地规划图上加盖“绿色图章”
五、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不包括市政府城建专题会审批时间)
六、收费标准及其依据:
标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用地面积): 15元/平方米。
依据:省人大《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 [2002]176号,日政发[2003]7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