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燃气热力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市直各燃气热力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做好2008年春节期间燃气热力安全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确保春节期间燃气热力安全工作至关重要
冬季是燃气热力事故的易发季节,极易发生燃气热力事故,最近吉林市龙潭区龙东小区一户居民发生天然气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
4人受伤,上海蒲三路“11.24”液化石油气储罐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0人受伤,河南、浙江相继发生锅炉爆炸造成多人伤亡。燃气热力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对此,我们必须认清形势,保持高度警惕。保持这一时期燃气热力行业的安全稳定至关重要。各级燃气热力行政主管部门、各燃气热力企业一定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关注民生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春节期间燃气热力的安全与稳定。
二、强化措施,立即开展燃气热力安全大检查
各级燃气热力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冬季燃气热力行业的特点,吸取最近省内外燃气热力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重点防范重特大燃气热力事故。同时,要加大贯彻落实《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的力度,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要覆盖所有燃气热力设备设施及终端用户。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坚决予以查处,该停业的停业,该处罚的处罚,决不姑息迁就。各燃气热力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企业的安全自查要覆盖到所有生产现场、输配管网、厂站,直至用户。对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整改要突出薄弱环节,责任到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产停业整顿,未整改达标的不得恢复营业。对确有特殊情况不能马上整改的,要制定有力的防范措施,安排专人,看紧守紧,保证不出问题。
三、搞好燃气热力安全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要继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对燃气热力安全的宣传工作力度。各级燃气热力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并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开辟专栏、专题节目,在黄金时间、黄金版面,多途径向燃气热力用户宣传安全
使用常识。各燃气热力企业要依法承担起向广大燃气热力用户宣传普及燃气热力使用知识的责任,充分利用春节时机,认真组织宣传活动,面向广大用户,印发明白纸,安全使用须知等宣传品,特别要入户宣传指导,切实提高广大燃气热力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区县建设局、市直各燃气热力企业要把本通知贯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08年2月3日前报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899087)。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