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发布单位: 日照市规划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8/1/29 相关文件:

 

日建发〔 2008 〕 17 号

 

关于公布 2007 年度市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

工地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市直管各施工企业:

  根据《日照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暂行办法》和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建委组织专家,依据建设部“一标准、五规范”和《日照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对各施工企业申报的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进行了考核评定。经审核研究,决定授予山东锦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蓝天花园 21 # 、 24 # 住宅楼”等 24 个工地“日照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荣誉称号(名单见附件 1 );授予日照山海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日照大学科技园建设服务中心 1 # 、 2 # 住宅楼”等 187 个工地为“日照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优良工地”荣誉称号(名单见附件 2 )。对获得“日照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日照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优良工地”荣誉称号的施工承包单位, 2008 年度在日照市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按有关规定增加相应的业绩分。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施工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持之以恒,推动安全文明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各施工企业要虚心学习先进单位的创建经验和科学管理方法,明确目标,找出差距,加强安全文明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提高文明施工水平,争创高标准、规范化的安全文明工地,为塑造日照市的城市形象做出积极的贡献。

  各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对安全文明工地实行动态管理,使其始终保持先进水平。对在验收后发生安全事故或水平降低的,撤销其安全文明工地称号。

附件:

1 、 2007 年度日照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名单

2 、 2007 年度日照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名单

 

 

日照市规划建设委员会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日照市建委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