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 2008 年全市建筑业
群众性质量管理成果发布会的预备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市直建筑施工企业:
为更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总结经验、交流成果,进一步提高我市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拟于 4 月上旬召开 2008 年全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成果发布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 2007 年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经验;
(二)交流发布 QC 小组成果;
(三)评选市级优秀成果和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并选拔推荐参加全省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经验交流会的代表。
二、参会人员
各区县建设局(建管处)分管工程质量工作的负责人、工程科长,区县二级以上企业负责人,市直管三级以上企业负责人,每个与会 QC 小组代表 1 人。
三、会议要求
(一)各区县、各施工企业务必要高度重视 QC 成果的有关工作,切实评选出在施工实践中总结提炼出来的、具有较高质量、较高推广价值和较有新意的典型性成果参加交流或发布。重点展现在工程质量方面取得的优秀做法和先进工艺。发布的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应是 2006 年以来取得的,要侧重于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为主体的“现场型”,以能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成果方向,突出“小、实、活、新”的特点,主题不求大,但要在求新、求精上下功夫,力争发布一批科技含量高、实用性强、创新突出的成果。
(二)控制参评成果数量。原则上一级企业要控制在 5 项以内,二级企业控制在 3 项以内,三级企业每企业可有 1 项参评,相同或相近内容的重复成果,将择优参加发布。未开展 QC 小组活动或活动无明显成效的工程将不得申报“港城杯”奖及“泰山杯”奖。
(三)发布的 QC 小组成果要求全部采用电脑多媒体形式,并且图像清晰、美观、整洁,发布时间不得超过 6 分钟。发布人必须为小组成员,讲解要熟练、流畅,并现场回答专家和与会代表的提问。
(四)各区县和市直管企业要于 3 月 20 日前 将 QC 成果报告书和成果小样一份报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施工科。
(五)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 QC 小组成果报告书
二 〇〇 八年二月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