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清欠办《关于开展2007年下半年竣工
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清欠办,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省清欠办的统一部署,现将省清欠办《关于开展 2007 年下半年竣工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1 、各区县清欠办要立即组织开展本次调查工作,并于 08 年 3 月 12 日之前将调查数据及材料汇总后上报市清欠办;
2 、市直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省清欠办文件通知的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上报市清欠办。
市清欠办联系电话: 8899091
附:《关于开展 2007 年下半年竣工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二 〇〇 八年二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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