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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日照市规划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8/3/7 相关文件:

 

关于举办《全市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研讨会

暨山东省<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应用>

标准宣贯会》的预备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各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将建筑节能列为十大全国节能减排工程之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太阳能作为建筑节能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省市已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市政府以《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及成套技术的意见》(日政办发[2007]57号),明确规定了今后新建建筑必须统一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并将太阳能安装应用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必要条件。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进一步推动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定于2008年3月中旬在市建委举办一次全市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研讨会暨山东省《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应用》标准宣贯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传达学习当前国家、省、市关于建筑节能方面的政策,特别是太阳能应用方面的有关政策规定,对山东省《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应用》标准进行宣贯,会议期间同时将对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应用方案、实例进行展示。

二、会议时间:

2008年3月中旬(下周内),会期半天,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三、参加会议人员:

各区县建设局分管规划设计、房地产业、墙改节能、工程建设的副局长,墙改节能办、房产科、设计科、工程科负责人,质量监督站负责人、各设计单位负责人、从事建筑设计、给排水专业的设计人员,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各房地产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从事工程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市建委有关单位、科室负责人。

四、会议地点:

市建委三楼附楼大会议室。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有关人员按时参会学习。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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