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08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人事局、建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国家、省驻日照有关单位 :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 关于 2008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 [2008]51 号)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现将 2008 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 按照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 167 号),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由原五年改为八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由原二年改为四年。具体实施办法按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 [2008]31 号)执行: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 5 年调整为 8 年。 2004 至 2007 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长到 8 个考试年度。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 2 年调整为 4 年。 2007 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延长到 4 个考试年度。
(二)自 2008 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 8 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 4 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08 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 5 月 10 至 13 日进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 1 )。
三、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①本文附件 2 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②不具备本文附件 2 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考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 15 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他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 [1992] 价费字 375 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1992 年修订本)》。
2 .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 700 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 3 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3、不具备本文附件 3 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 13 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四、考试报名
2008 年度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采取 网上报名 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直接登陆日照人事人才网(网址: www.rzrsrc.com ),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 上传照片 , 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 一式两份 ,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直接到市建委人事科缴费并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2 、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4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两份,新报名考生提供)。
网上报名及确认时间截止到 2008 年 3 月 18 日 。
考试收费 仍按国家计委计办价格 [2000]299 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
1 、报名费每人 10 元;
2 、考务费: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 60 元;一、二级作图题考试每科 120 元。
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网址 www.rsks.sdrs.gov.cn )下载准考证, 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 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涂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五 、 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批准,自 2008 年起 “ 建筑技术设计 ” (作图题)科目的考试时间由原 5 小时改为 6 小时。
注册建筑师作图题科目考试时,为便于考生在考试前做好图板、绘图笔及其他绘图仪器等的准备工作,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应于考试前 30 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前要认真阅读该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试须知”。参加注册建筑师选择题科目考试进入考场的时间仍按原规定不变。
考生要认真阅读“ 2008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附件 4 ),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 2B 铅笔、三角板、丁字尺、圆规、建筑模板、绘图笔(墨线制图)、橡皮、钉书器、比例尺。作图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每人配发 4 张 2 号草图纸;《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每人配发 4 张 2 号草图纸;《场地设计》作图题每人配发 4 张 2 号草图纸。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每人配发 4 张 2 号草图纸;《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每人配发 4 张 2 号草图纸。
2008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 [2004]6 号)文件。
2008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附件:
1 、 2008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2 、 2008 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3 、 2008 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4 、 2008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二○○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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