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07年度物业管理统计年报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全面掌握全市物业管理情况,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将 2007 年度物业管理统计基层的电子文档于 3 月 24 日前 上报主管部门。市区企业直接报市建委房产科,可将基层表发送至邮箱 house8899 @ 163.com ;区县企业将基层表报当地主管部门 , 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建委房产科。
联系人:杨 波
电 话: 8899060
附: 2007 年度物业管理统计基层表
二 〇〇 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