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作
督导推进年度工作落实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
为确保2008年度村镇建设各项重点工作顺利进行,现决定对2008年度村镇重点工作加强督导,实行重点工作信息月通报制度。现根据市委、市政府《2008年度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和市建委《2008年城市建设计划》有关任务事项,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区县责任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意识
市委、市政府《2008年度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明确要求:“坚持城乡统筹,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13个省市级试点镇驻地(包括驻地村庄)和27个试点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改善村镇容貌。”。市建委《2008年城市建设计划》提出:“投资400万元用于补助各区县村镇体系规划,13个省、市级试点、示范镇驻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省、市级试点村庄整治和鲁苏边界镇、村综合整治。”各区县要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任务,提高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实际,明确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各区县要根据年度工作任务,提高工作计划性和系统性,提出总的时间进度计划。同时细化量化年度工作任务目标,按照倒排工期的要求,制定各阶段的工作计划,按月上报工作进度情况。要落实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三、加强调度,严格督导措施
市建委将对年度村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实行按月通报各区县工作进展情况,建立现场检查督导制度,将村镇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与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结合检查,与明年村镇建设补助资金拨付挂钩,多劳多得,不劳不得。
各区县建设局要于4月21日将《2008年度村镇建设任务总计划表》经单位盖章、有关责任人签字后报市建委,《2008年度村镇建设任务月报表》每月1日报市建委村镇科(联系人:赵友谊,电话:8899059,电子信箱:rzjs1106@126.com)
附件:
1. 2008年度村镇建设任务总计划表
2. 2008年度村镇建设任务月报表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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