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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日照市规划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8/4/22 相关文件:

 

日建发[2008]50号

 

关于开展2008年建筑业企业资质

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及省建管局《关于开展2008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工作的通知》(鲁建管行字[2008]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08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质考核的范围
  凡2007年底以前取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均应参加考核。2008年1月1日后取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不参加考核,但应及时从网上资质考核系统上报有关数据(2007年建筑业总产值和工程结算收入免填)。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2007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二)注册类与非注册类技术人员、技能岗位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行为事实。
  三、考核的程序
  (一)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实行网上考核。企业登陆山东省建筑业网站(www.sdjzy.com.cn)点击“山东省建筑业企业网络快报系统”图标,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资质考核系统”,填写企业基本情况和有关数据,点击“上传”按钮完成上报。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企业请于4月15前到市建管处企管科(0946房间)申请办理。

  (二)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实行书面资料考核。劳务分包企业须将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考核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rzflk@163.com,同时将以下材料于5月10日前报市建管处企管科(建设大厦0946房间),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所有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证书一律不准重复使用,凡重复使用的证书按无效处理。
  1、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考核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提供原件);
  3、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证书(提供原件)。
  四、考核结论的核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符合资质等级标准,且未发生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所列行为的,考核结论为合格;资质条件未达到相应等级标准,或发生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所列行为,考核结论为不合格。对不合格企业,资质许可机关根据考核的具体情况,责令其限期整改,或降低其资质等级,或撤回其资质。
  五、考核时间安排
2008年4月10日开始网上填报,5月10日前企业完成网上填报;5月20日前市建筑业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完成审核意见的填写上报;6月6日前各建筑业企业将企业所有资质副本上报到市建处企管科,核盖考核结论章,过期将不再受理。
  六、其他
  (一)为保证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材料的完整性,对新批准的企业和资质变更的企业要求及时完成网上资质考核系统、资质变更系统、资质备案系统和统计月报系统的上传。
  (二)资质考核工作结束后,省建管局将开通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网上查询系统,无网上资质材料的企业均视为无资质企业。因此,企业必须及时从网上各个系统上报准确数据。
  (三)2008年资质考核系统将于4月初开通,同时关闭2007年资质考核系统。

  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考核表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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