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建设厅
《关于补报一级建造师临时证书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补报一级建造师临时证书的通知》(鲁建执注字[2008]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人员申报,并于4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建管处企管科(建委大厦0946房间)。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七日
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文件
鲁建执注字[2008]46号
关于补报一级建造师临时证书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主管处(科):
根据建设部市场司关于申报一级建造师临时证书对漏报的人员近期还可补报的有关要求,请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主管处(科)按照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市场司<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鲁建执字[2007]24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抓紧组织上报。
对申报的材料要严格审查原件及申报条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样,以免上报建设部后与部项目经理信息库不符,对材料的填报要认真仔细,争取一次过关,力避反复。
申报时间:2008年4月25日前
申报地点: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建造师管理科
联系人:安强、邵阳
联系电话:0531-87087200、87087263
二○○八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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