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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日照市规划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8/5/16 相关文件:

 

日建清字[2008]6号

 

关于确保四川籍民工顺利返乡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清欠办,各建筑业企业:
  近日,四川省发生特大地震灾害,举国关注。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利益,确保四川籍民工平安返乡,重建家园,用实际行动支持地震灾区的人民团结一致,共渡难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清欠办、各建筑业企业要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工作。对使用四川籍民工的建筑施工企业要逐级汇报,并做好相关稳定工作。对各种突发性事件及重大异常情况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有关制度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对提出返乡要求的四川籍民工,各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稳妥的足额支付民工工资,为确保民工平安返乡提供一切便利条件,提倡“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爱心捐献活动。
  三、因民工工资支付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厉处罚,外地施工企业清出日照建筑市场。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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