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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日照市规划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8/7/26 相关文件:
日建电 [2008]4 号

 

关于对市区燃气工程安全隐患

进行排查的紧急通知

 

 

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建设厅《 关于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鲁建建字 [2008]8 号)精神,吸取诸城、莱阳发生的天然气爆炸事故教训, 切实加强市区燃气工程安全管理, 进一步加大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燃气事故,确保我市燃气行业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燃气工程普查登记工作

  各管道燃气企业按照《日照市燃气工程建设审批程序管理规定》等通知要求,对历年来经市建委审批的中、低压燃气管道和民用、工福户燃气工程进行认真的自查,完善普查、梳理、登记、建档等工作,认真仔细填写《市区道路管道燃气工程建设审批情况登记表》、《市区小区管道燃气工程建设审批情况登记表》分别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于 7 月 10 日前 报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贺伟)。对经检查发现瞒报、错报、漏报燃气管道和工程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一)燃气工程审批情况。各企业 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对工程依法审批、验收、备案;

  (二) 加管道燃气设施保护和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并对安全警示标志登记造册。

  (三)隐患整改情况。 各企业是否对燃气工程存在的事故隐患作了认真整改;

  (四) 入户检查情况。 各企业是否按要求对用户进行了检查,阀门、报警器能否正常使用,胶管是否老化,是否有用户签字;

  (五)管道燃气设施的日常巡检情况。 各企业是否按规范标准配足了相应数量的巡线员,配置专门的抢修巡检车辆、通讯工具,巡查记录是否真实、完善。

  三、 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目前是高温炎热季节,是事故多发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于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稳定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立即整改,消除隐患。

  (二)狠抓整改,确保实效。 各企业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必须当场解决;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计划,责任到人严防死守限期解决。

  (三)严格执法,跟踪落实。 市建委将 组织执法检查,对各企业所承建的燃气工程进行逐一排查,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台账,跟踪落实。凡是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要严格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对整改无望的要依法关闭。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久拖不改、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将依法收回燃气经营许可证,并实施经济处罚。

 

  附 1 :《市区道路管道燃气工程建设审批情况登记表》

    2 :《市区小区管道燃气工程建设审批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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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规划建设委员会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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