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理顺已缴存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了加强对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近期将对各公司向上移交的专项维修资金进行梳理并由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打印个人缴存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凭证,以便业主在办理权属登记时使用,请有关公司接通知后速到物业办(建设大厦0321房间,电话8899280)领取相关表格办理开户手续,由承办银行按户打印业主个人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凭证。
市建委房管科 08.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