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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日照市规划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8/8/06 相关文件:

 

日建发[2008]122号

 

关于实施新版山东省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图集的

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新版山东省建筑节能系列标准设计图集:《外墙外保温构造详图(一)(钢丝网架聚苯板保温系统)》(L07J108)、《外墙外保温构造详图(二)(挤塑聚苯板保温系统)》(L07J109)、《外墙外保温构造详图(三)(聚苯板薄抹灰保温系统)》(L07J110)、《外墙外保温构造详图(五)(舒惠复合保温系统)》(L07J112)、《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构造图》(L07SJ116)、《聚苯乙烯保温砌块框架填充墙建筑构造》(L07J117)、《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设计与应用》(L07SJ906)等山东省标准设计图集已经省建设厅批准为山东省标准设计(详见鲁建设字[2007]15号、鲁建设字[2008]9号),分别于2007年12月1日和2008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为切实做好新版山东省建筑节能系列标准设计图集的贯彻实施,现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建设局,各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本单位设计及工程技术人员对新版山东省建筑节能系列标准设计图集进行学习,结合本地实际,优选适合本地特点的外墙外保温应用体系。
  二、2008年8月15日以后所有新设计的施工图必须按照新版建筑节能系列标准设计图集进行设计,已按照原标准图设计尚未进行外墙外保温项目施工的工程,如外墙墙体材料、外墙外保温体系或外墙保温材料及厚度需进行变更的必须履行设计变更手续,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文件并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建筑节能设计。
  三、加强对建筑节能设计管理。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山东省建筑节能设计的要求进行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节能专篇设计深度必须达到《山东省施工图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的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山东省施工图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进行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对达不到《山东省施工图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要求的设计文件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
  四、要加强对建筑节能施工和验收管理,严格执行《日照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项目,不得作为合格工程交付使用,不得参加各类工程质量奖项的评选,不得返还项目的墙改基金。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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