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进行批评的通报
各区县清欠办,各建筑业企业:
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市施工的舒斯贝尔新天地住宅楼工程过程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不完善,致使所使用劳务分包公司江苏省建湖县未来建筑有限公司的农民工先后两批以解决拖欠工资为由,攀爬工地塔吊,扰乱了奥运期间正常的社会安全稳定。劳务分包公司在解决拖欠工资过程中激化矛盾,态度消极,带来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文件精神,现决定对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江苏省建湖县未来建筑有限公司清出日照建筑市场,同时上报省清欠办。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如因公司管理不善再次发生群体上访事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农民工劳动合同,不得使用包工头,不得使用无资质劳务队伍,使用外地民工时要谨慎。
特此通报。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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