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专业审查

 

项目名称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专业审查

审批依据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九条

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查意见或工程设计方案;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附本及复印件;

4、公安消防部门项目审查意见。

审批条件

1、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查意见或工程设计方案;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附本及复印件;

3、公安消防部门项目审查意见。

审批程序

1、提交必备资料;

2、审核受理;

3、现场勘察;

4、领导审批;

5、核发审核文件。

承诺时限

验收合格后4个工作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