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专业审查
项目名称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专业审查
审批依据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九条
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查意见或工程设计方案;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附本及复印件;
4、公安消防部门项目审查意见。
审批条件
1、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查意见或工程设计方案;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附本及复印件;
3、公安消防部门项目审查意见。
审批程序
1、提交必备资料;
2、审核受理;
3、现场勘察;
4、领导审批;
5、核发审核文件。
承诺时限
验收合格后4个工作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