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自来水公司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为了提高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加强企业内部的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服务内容

  1、 给水工程业务受理
  2、 给水工程设计、安装和收费
  3、 给水管网的维修
  4、 查表收费
  5、 水表计量
  6、 供水水质
  7、 供水调度
  8、 服务规范

  二、服务标准

  1、给水工程业务受理
  凡市区内用户申请用水,由工程技术处负责受理,填写《自来水用户开户申请表》后,3日内给予答复;凡符合安装条件、手续齐全的用户,在一周内组织勘察设计;5日内安排施工。

  2、给水工程设计、安装和收费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设计、施工规范和收费标准。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若出现安装质量问题,公司负责包修。

  3、给水管网的维修
  管网维修实行24小时昼夜服务。给水主管道发生事故,自接到报告后20分钟内进入抢修现场;用户用水设施维修,实行有偿服务,一般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保证管网修漏及时率达到100%。

  4、查表收费
水费收缴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查表、收费人员实行挂牌服务,努力做到准确无误,不估表、不漏查。用水实行分级管理,每月向一级用户发放《用水量通知卡》。用户对水费有异议时,要认真复核,耐心解释。

  5、水表计量
  认真做好水表周期校验工作。凡新装、拆换、校验的水表要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检定规程》进行校验,确保达到国家计量精度。

  6、供水水质
  严格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供水水源的卫生防护;严格水质处理,根据国家对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要求,定期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进行水质检测,保证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98%。

  7、供水调度
  科学合理地搞好市区水量分配调节,保证安全供水,管网水压力合格率达到96%,管网末梢压力保持在国家规定标准0.12Mpa以上(分时供水区域情况下除外)。
  凡因维修和计划停电需停水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因突然停电或管道爆裂等原因停水除处)。对用户反映的不明原因停水、压力不足等情况,要尽快查明原因,及时给予解释和处理。

  8、服务规范
  工作人员在为用户服务过程中,做到“三个必须”、“四个不准”。“三个必须”,即必须佩戴上岗证,必须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必须使用规范用语。“四个不准”,即不准以任何形式接受用户的馈赠品;不准借故刁难用户;不准以任何理由接受用户宴请;不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三、责任赔偿

  接到违诺投诉后,公司监察小组立即组织调查,五日内给予签复。如情况属实,给予第一投诉者50-100元的奖励,并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违诺人员及责任负责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日照市规划建设委员会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