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批市政施工企业二、三级项目经理
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各施工企业:
根据鲁建城函[2004]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第二批市政施工企业二、三级项目经理资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申请人必须经过省建设厅指定机构培训,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符合相关资质条件;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申请不予受理。
2、二级项目经理:担任过两个工程项目其中一个工程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或中级园林(含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三级项目经理:担任过两个工程项目其中一个工程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中级或初级园林(含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1、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申报表;
2、申请人的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培训合格证书复印
件;
3、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等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完成情况(包括工期、效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评价等。
(二)要求
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册,每项材料用彩色纸分隔,附封面和目录,原件用档案盒装好一并上交;将前两项材料外加两寸彩照一张贴于白纸上,装订后一并上交。
三、项目经理资质申报表填表说明
1、工程名称:申报人具体负责的某一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
2、工程规模:申报人具体负责的某一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规模;
3、经济效益一栏填写的内容,要有企业的经营管理的部门盖章同意;
4、工程质量一栏中,写明由何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的工程竣工质量评定,并由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盖章;
5、施工工期:写明开工和竣工的具体时间;
6、安全一栏中填写的内容,要有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盖章同意。
四、时间安排
1、申报材料必须在2007年6月3日前报到市建委城建科;
2、市建委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于6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建设厅。
市政企业项目经理持证上岗,是加强市政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施工管理和市场发展的要求;项目经理数目将作为资质申报和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按要求如实填报申请材料。
在申报中有何问题,请与市建委城建科联系。
联系电话:8899050 联系人:徐峰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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